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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级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12 15: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217)和《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司2022〕51号等相关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等程序,拟选任洪克文135人(详见附件)为台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级人民监督员)现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从2025912日至2025919日止。

四、联系部门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台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

地址: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2号楼

邮编:318000

电话:0576-88603590

 

附件:拟任市级人民监督员名单.xlsx

 

 

台州市司法局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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