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陈宗兴送达台政复〔2025〕221号行政复议决定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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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兴: 你不服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5年5月8日公告的鉴洋湖宋韵水街(D地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于2025年5月27日向台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台州市人民政府现已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于2025年5月30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台政复〔2025〕22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但因无人接收被退件。因你未提供联系电话,台州市行政复议局于2025年6月10日向相同地址再次邮寄,依然无人接收。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台州市行政复议局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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