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第四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顺利召开 | ||||||||
|
||||||||
2024年8月23日下午,台州市第四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邵宣豪,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会长黄兴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夏先顺,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律师工作处处长郑麟等出席会议。 省基层法律服务协会会长黄兴民在开幕式致辞,对即将选出的新一届理事会提四点希望:一是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努力开拓出符合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实际情况的党建工作模式。二是建强协会组织机构,健全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协会日常工作,提升专委会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三是找准发展方向和服务领域,推动基层法律所整合兼并,挖掘、吸引符合条件的年轻人加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四是提升行业自律和服务保障能力,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活动,努力提升广大会员的获得感、幸福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夏先顺代表市司法局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就开好本次会议提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换届工作的责任感。二是严格遵守纪律,树立良好精神风貌。三是充分履职尽责,确保换届顺利完成。 闭幕式上,邵宣豪对于新当选的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领导班子和理事会成员表示热烈祝贺,对上一届理事会成员超期服役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对下一步工作,他指出,一是必须始终坚持政治引领之舵不动摇,在抓实党建上下功夫。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基层法工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必须始终夯实业务能力之本不偏离,在服务中心上谋实效。要主动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法治建设、服务保障民生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三是必须始终严守纪律规矩之戒不含糊,在行业自律上守底线。要强化执业纪律教育,提升行业自治能力,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规范执业、诚信执业。要深化专业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强与律师“同堂培训”,不断提升综合素质。 大会充分肯定台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多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审议并通过了审议通过了《市基协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市基协第三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台州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章程(第三修正案草案)》以及《市基协第四届理事会理事选举办法(草案)》。 大会选举产生由2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组成的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王卫革当选第四届理事会会长。 |
||||||||
[打印]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