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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9-01 14: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按照市委部署,2022年11月25日至2023年1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从严从实、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意识,精准制定整改措施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专题召开研究巡察整改工作会议相关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逐条对照、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措施的牵头领导和责任处室,并于每月局务会上汇报整改推进情况,以最鲜明的政治态度坚决改、彻底改。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组织制定了103项具体整改措施。是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整改落实4月1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要求。多次召开巡察整改情况汇报会,将整改情况纳入5A处室评价内容,对整改进度缓慢的,及时督促纠正;对整改工作措施不力、贻误落实的处室实行降A评价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扎实推进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党组书记统领作用。市司法局党组书记邵宣豪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牵头整改、亲自督办督促,亲自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审核修改整改方案和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多次专题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真正使巡察反馈问题延伸到哪里,就整改规范到哪里,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28个问题,全部履行整改措施,其中完成整改25正在整改3个。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1件信访件,目前已办结。在巡察整改工作中,诫勉谈话1人,教育提醒31人;新制定制度13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到位,统筹推进法治台州建设不够积极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有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执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局党组会、局机关党委工作会议及各支部会议均将“第一议题”制度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今年已召开党组会16次,规范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二是进一步明晰理论学习中心组概念。政治部组织重学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有关规定,进一步明晰理论学习中心组概念。今年以来未再出现以“第一议题”代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三是规范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确保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本年度已召开5。每个议题均安排班子成员轮流作交流发言,有效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入脑入心

2.针对“学习传达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够全面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学习实效。全面梳理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形成学习材料,并在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提前分发,组织班子成员认真自学,会上采用轮流领学、轮流重点发言的形式提高学习效果。二是丰富学习形式。综合运用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研讨交流、走访调研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学习教育。规范学习内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司法行政工作需求及时开展相关学习,确保应学尽学。

3.针对“推动‘良法促进善治’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立法选题工作。注重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立法选题工作。1月到9月开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调研,征集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意见,把立法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目前已收集到一项立法选题,并将适时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将该项选题列入年度立法工作。二是注重“小快灵”立法体现台州特色。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中需要年内提请审议的4个项目均属于立足台州实际进行的小切口立法,例如《台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立足我市作为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高地建设城市,助力构建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增强职业教育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台州市共富工坊建设管理规定》立足我市首创的“共富工坊”模式,是全国首部共富建设法规。三是坚持行政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2023年6月25日,已审查完成3部地方性法规,审查过程均通过台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台州司法公众号及立法民意通等渠道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通过书面征求或者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立法专家的意见,通过立法调研座谈会征求相关企业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共收集到意见217条,其中采纳133条。

(二)关于“统筹推进法治台州建设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法治台州建设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实法治台州建设考核指标管理。统筹与立法、司法、普法、执法等四大板的统分结合,出台2023年考评指标,挤压自由裁量空间,增加短板薄弱环节考核权重,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开展专项补漏治理将满意度提升工作纳入县市区考核办法,并加大法治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制作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视频,努力提升群众对于法治浙江建设的满意度。2022年法治浙江满意度测评提升至第六位,今年争取继续保持良好态势。三是统筹推进平安法治满意度宣传。主动申报法治节目融入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阿福讲平安》电视节目,加大台州平安法治宣传力度。四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6月1日,部署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进行了自查,开展了查漏补缺工作,并梳理优秀单项示范项目9项,择优向依法治省办推荐优秀县(市、区)和优秀项目。

2.针对“‘法助共富’工作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出台《台州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改革行动方案》,重点开展重点产业合规等行政决策源头治理工作和涉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等重点专项行动,在温岭、玉环、仙居、三门等地开展试点决策事项认识模糊、范围认定随意、事后监管难等问题已在试点过程中得到有效化解,正式执行后将在全市推广。是持续推进“守法惠”提质扩面。继续推进“守法贷”系列服务惠及更多群众,列入第一支部党建工作品牌联动推进,拟于年底前在仙居县完成中小微企业“信用证融资+交费”守法惠产品试点工作,并持续推进、长期坚持。三是扶持本地律师行业做大做强。落实市两办出台的《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4月22日举办以突破发展瓶颈,实现升级进化为主题的中小律所发展论坛四家律所进行了合并,中小律所实现突破发展6月份,律师万人比已达到3.54,超过省定3.5目标。四是开展律所结对帮扶活动。组织省内、市内规模律师事务所与4家玉环及北三县的律所结对,通过在当地设立分所或帮助开展律师培训和业务指导等形式,提升法律服务资源欠缺地区的法律服务供给能力。五是组织赴高等院校招聘活动。组织市律协赴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国内院校开展校招活动,吸引高层次法律人才来台执业目前已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法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和硕士以上学历律师6名,今年争取引进10名以上。六是提升中高端法律服务能力。律师协会涉外委在3月5日组织开展非典型船舶物权业务培训,市仲裁院于4月25日-29日与南京大学联合办学开展仲裁业务提升培训,力提高中高端商事法律服务能力。

3.针对“基层法治建设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品牌工作室”创建工作的通知》,培育品牌工作室18聘任市政府第三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挖掘优秀法律人才21名,成立行政执法监督专家库提升执法监督质效。二是深化落实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教学实践活动。5月18日,与市委党校、市综合执法局及椒江法院共同组织全市各主要执法部门召开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柔性执法工作座谈会在市委党校成立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教学实践基地,组织市级部门负责人旁听案件庭审讲评。三是建立行政案件败诉报告制度5月19日出台制度,以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至市级各部门5月31日前已完成行政案件败诉报告工作的全面执行,深入剖析败诉案件败诉原因及履行情况,补足依法行政短板。四是落实行政错案约谈机制。已将今年错案约谈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市政府领导符合约谈条件的县(市、区)政府开展约谈。是统筹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考核评价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一体推进法治考核,明确一年有13个乡镇推荐为法治浙江年度优秀单位乡镇法治人才培养及行政争议化解作为乡镇申报法治浙江年度优秀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着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6月30开展学习讨论。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研究。6月3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党组书记听取各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2023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对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做进一步部署。三是坚持党建引领。将意识形态风险防控和责任落实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纪检工作要点,从制度层面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3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律师行业党委会,由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带头,领学党的二十大精神。518日,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主题活动四是加强律师行业舆情监测。在全国两会、国庆、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时间节点下发通知,落实每日舆情报告制度。引导律师做到“六个不得”,指导重大敏感案(事)件代理,严厉打击炒作案件与触碰底线、红线行为。五是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对个别律师发表不当言论和文章等现象,加强教育引导,落实专人帮扶,制定整改措施,消除不良影响。

2.针对“舆论引导能力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统筹出台《台州市司法局2023年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宣传重点、宣传载体、时间安排,确定年度16项宣传工作重点选题,其中包括全年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目前已完成2场,下半年按一季一场完成既定工作任务。二是实施稿件发布统一审核机制。微信公众号文章发布前一律提交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审核,并由办公室主任在平台系统审核后再进行一次文字审核,确认无误后再作出发布指令。门户网站文章发布前一律由网站管理员进行文字审核。在发布后持续关注大数据局巡检日报告,对检测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

3.针对“队伍建设力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建工作队伍。3月31日,出台《台州市司法局2023年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的局新闻宣传协调小组,以及由政治部主任兼任牵头人包括16名业务骨干的工作专班,充实了队伍实力。二是举行业务培训。2月27日,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工作研讨会,邀请市委办信息处负责人就政务信息写作和选题进行授课5月8日,邀请市委网信息办专家开展了互联网舆论与网络舆情处置应对专题培训。下半年计划将举办一期专题培训,提高宣传员新闻写作水平。三是组织网评拉练。结合新闻宣传工作需要,已多次组织27名网评员开展网评拉练活动。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仍有差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部分廉政制度执行刚性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一体推进“暖心家访”、党内谈心和廉政谈话等“一访两谈”工作机制部署开展“暖心家访”工作,引导家属当好廉内助,监督提醒党员干部守好廉洁底线。制定《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印发《谈心谈话记录本》,明确谈话范围和必谈情形各支部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持续开展党内谈心谈话活动。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出台《台州市司法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编制“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清单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常态化开展机关效能检查和动态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6月份新制定临时外出报备制度和机关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在重要节日前召开节前廉政教育会,并在内部工作群发送市纪委市监委案例通报信息,开展廉政提醒、强化警示教育对巡察反馈的重点人、重点事及时开展调查处理

2.针对“少数关键岗位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衔接配合管理。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排查确定重点管控对象36名,逐一制定了管控工作方案,并通报公安机关纳入社会面管控今年以来,共对34名社区矫正对象提请撤销、撤假、收监执行,对4名社区矫正对象提请公安治安拘留。二是部署开展司检联合社区矫正执法质量检查活动。5月份,与市检察院联合开展了暂予监外执行专项巡回检察活动,重点查找近五年来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三是部署开展社区矫正“三个提升”年活动。出台《全市社区矫正“三个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推动刑事执行一体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执法规范化和教育帮扶工作质量。四是加强仲裁员队伍管理。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履职考核评价体系》,从“德”“能”“勤”“绩”“廉”五大方面加大对仲裁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仲裁员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是加强仲裁员队伍廉洁建设根据仲裁办案制度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处理,进一步提升仲裁办案人员公平公正、廉洁奉公意识。六是完善仲裁案件监督机制。出台《台州仲裁委员会办案廉政风险预警与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仲裁庭前、庭中、庭后全方位监控,进一步加强仲裁办案质量管控七是切实提高送达效率出台《仲裁送达细则》,规范与人民法院的联动机制,强化仲裁办案程序管控,降低案件撤销或不予执行率,今年上半年未出现仲裁案件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八是加强仲裁监督。5月18-19日,赴仲裁院开展巡察整改专题调研,对中层以上人员全面开展了谈心谈话,对主要负责人开展了工作提示约谈。

3.针对“对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等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八个多跨工作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台州市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律师与法官、与检察官互评工作,着力深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二是开展律师行业“规范管理提升年”回头看活动。2022年11月启动编制《2022年律师行政处罚案例和行业处分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工作。上半年结合双随机检查,对9个县(市、区)45家律所和10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专项督查三是加强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监管。4月到5月,对各公证机构和司法鉴定机构全面开展专题调研,结合巡察反馈意见,与机构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和工作提示约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重点检查两个行业机构收费、服务质量、档案管理、服务程序等重要环节和内容四是加强行业党建引领。转发省司法厅《公证、司法鉴定行业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意见》《公证、司法鉴定行业机构党支部三力建设的意见》,要求各机构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在上半年召开的公证协会、司法鉴定协会两个理事会上,分管领导夏先顺进一步强调落实两个意见,重申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是严肃投诉查处。严格落实好异常司法鉴定案件报告制度,通过约谈、通报、建议函等方式,进一步压实5家鉴定机构及机构主要负责人等责任。要求各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加强风险防控,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今年以来无发生有效投诉。六是规范律师交往行为。对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不正当经济往来现象,严格按照《律师法》惩处,绝不姑息。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涉案律师已被省司法厅吊销律师执业证,对律所负责人开展警示约谈。

(二)关于“担当作为的精神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实施“5A”处室评价制度2023年3月,制定并实施了《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5A”处室评价工作的通知》,从思想政治建设、履职尽责情况、争先进位情况、创新破难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五个维度,客观、真实、科学评价各处室履职情况,将评价结果与干部奖惩挂钩,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迭代升级数改项目。指导玉环数字普法项目迭代升级,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指导玉环市起草营商环境整治专题模块建设方案,将涉企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政企常态化沟通机制等工作纳入该模块。三是主动揭榜挂帅。主动向省厅争取揭榜挂帅项目,目前省厅已发文明确由我局承接法治小镇、健全完善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及征求意见机制、县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链条法治服务保障、行政裁决等揭榜挂帅项目4个,纳入年度改革创新项目清单,每月跟踪督导进度。

2.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学习传达。党组会加强对省市重点工作和重点文件的学习贯彻研究,提高局党组全局意识5月12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对调研工作提出新要求。二是加大会风整治力度。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加强全局会议统筹,将每年召开的三类会议控制在20个以内,实行三类会议限额管理。三是着力提高会议质量。动员部署类会议,会前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单,并加强跟踪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落实。调整局务会等常规会议规则,压缩照稿宣读议程,增加分析研判比重,进一步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四是坚决纠治官僚主义。出台《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实施方案》《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23年局党组班子成员重点调研课题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理论调研重点选题。针对重点选题指导整改问题7个,处理投诉案件1例。

3.针对“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确定局班子成员年度重点课题。二是领导率先垂范。4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就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做了深刻的自我剖析。部署开展“复议助企调解为民”专项活动。印发《台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复议助企调解为民”专项活动的通知》,制定任务目标,实行一案一调,听证“应听尽听”,加强案件实地调查,并要求制作调解记录附卷,加强案件全流程调解。四是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力量统筹。根据面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地因势利导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作用,整合农村法律顾问资源是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台州市乡镇(街道)法治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充分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对司法所新增职能的工作,上半年对9个县市区的15个司法所开展综合改革工作督查指导并形成调研材料,下阶段将对调研发现的问题积极寻求部门配合,着力化解。

(三)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财务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财经制度。5月19日,通过抄告单的形式向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印发了包括会议、接待、公务用车、公务出差、培训及其他购买服务事项的经费使用标准指导各处室依规使用经费。严格执行经费报销制度按时间进度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提醒二是严格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行政复议中心超标列支物业费问题,根据新的财务要求和采购标准向物业服务公司重新采购。对超标准列支物业费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教育提示谈话,确保未来不发生类似事件三是开展摊派培训费问题调查和退返。经调查,涉摊派的培训班原定为市司法局与台州仲裁院、市正立公证处联合办班,但通知中未明确表述,致使报销程序不规范。经与财政部门沟通,相关款项返还到位。

2.针对“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实施内控制度。建立对下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制度,在每年5月底前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年度财务审计,并做好问题整改督促。已对市正立公证处、台州仲裁院进行内部审计,并以抄告单的形式分别反馈了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二是开展印鉴使用登记。全面梳理统计局机关各处室、下属各单位在用印章,由处室确定专人分别进行印鉴存放和用印情况登记签批管理,严格落实了先审批、后使用”“谁使用、谁登记制度。加强公证赔偿基金监管。督促市公证协会进一步健全完善公证赔偿基金的管理,同时要求各公证机构加强规范,严格执行公证赔偿基金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各公证机构每月一报公证赔偿基金使用情况和金额。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出台《台州仲裁院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五是严肃处理违规发放洗衣卡问题违规发放的洗衣卡金额已于2022年1月退卡入账。局党组就违规发放洗衣卡问题对正立公证处负责人作出诫勉谈话决定。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党的建设存在不少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党建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党建工作谋划。编制完成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三级书记领办党建项目清单,各支部结合年度工作要点,设计打造本支部党建项目品牌并及时推进5月24日,进行了党组书记领办项目启动仪式。二是配强工作力量。完成机关党委委员、机关纪委委员的增补选举共增选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各3名。2月14日,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专家对全局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建业务集中培训。三是规范党务工作管理。制定下发《党务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办法》,规范交接手续,避免工作交接不顺甚至脱节现象发生。并开展了党务交叉检查活动,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四是厘清行业党委问题。经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等单位对接沟通律师行业党委问题,明确局机关党委对律师行业党委有业务指导职责。

2.针对“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有效”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创建党建品牌。按照市委“双建争先”活动要求,结合司法局主责主业,创设“司法蓝在行动”党建工作品牌,今年“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主题,各支部认领创建项目及时推进。二是加强阵地建设。“法润廉心”清廉文化建设文本方案初步形成,清廉文化产品研发已完成,办公室、会议室、走廊等阵地建设已委托广告公司开展设计

3.针对“党建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对本支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讨论,并对存在问题的委员进行谈话提醒帮助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责任心。二是加强对党支部台账记录规范化指导。将“记录模板”发给各支部,4月28日开展了机关党务工作交叉检查,对于发现的错误及时督促改正。三是定期开展平台巡查。专职党务工作者在平台上每月开展2次巡查,对发现支部活动开展不正常、党建资料未及时规范上传的支部实时提醒并在支部书记例会上通报。

(二)关于“执行组织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522日,专门组织政治学习会传达上级关于外出报告制度和会议纪律的要求,统一班子思想,进一步增强落实外出报告制度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党组书记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外出请销假制度,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发挥协调沟通作用,及时提醒外出参会参训人员履行外出审批手续。三是加强监督落实。今年市管干部及局机关干部离台均履行书面报告程序。对巡察反馈的未按规定履行离台书面报告程序的5名市管干部,由党组书记开展了集体提醒谈话。

2.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相关制度。今年分别于23日和414召开两次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等相关同志到会指导。对照检查中,局党组7位班子成员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联系个人思想实际,主动检查问题、认识问题、认领问题、整改问题。二是严肃政治生活。互相批评环节,大家直奔主题,针对班子个人或分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真刀真枪指缺点、提批评,不留情面。

3.针对“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3月21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支部书记例会,对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进行了强调。二是做好沟通提醒和通报工作。各支部在进行党支部活动前与本支部党组班子成员做好对接和沟通,尽量保证党组班子成员有时间参加活动。支部委员在活动前做好平台签到提醒工作,对参与率低的领导干部进行通报和个人短信提醒。三是开展提示约谈。党组书记全体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通报缺席情况,重申组织生活纪律,督促自觉履行“双重组织生活”并对打卡次数最低的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

(三)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落实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党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各级、各类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突出党组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绝对领导权。二是规范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议题规则。2023年以来未再次出现非党组成员参加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议题并发表意见情形。三是规范干部任免发文工作。凡涉及干部任免一律提交党组会研究并以局党组名义发文。

2.针对“执行干部人事制度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流程。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政治部主任对原负责人员开展警示约谈并对现负责人员开展提示约谈,要求补充所需档案材料。规范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今年已移送4批干部档案至干部档案管理中心存档。是规范下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4月23日,出台《关于撤销台州仲裁院政治部的通知》。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今年提拔干部均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并按照要求进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各类入档资料填报审核工作。是加强编外用工管理。6月7日出台《台州仲裁院劳务派遣员工管理办法》,规范用人程序,强化工作纪律和工作能力提升,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

3.针对“干部专项审核认定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人事干部学习档案审核相关业务知识,进一步提升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开展专项工作。5月份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工作,对存在应认定未认定、认定不准确等问题的干部人事档案,予以了认定和明确。

、关于“落实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力度不够到位,存在未整改或回潮反弹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管政法意识不够强’‘议事规则不规范’等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专题学习。630日,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台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二是明确报告责任。印发《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按要求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规范决策程序。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各处室规范填写“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报备单,及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

2.针对“‘机关队伍整体深度融合不够’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坚持“四必谈”制度,以“一对一”、“一对多”、集体谈、上门谈等形式,有主题、有重点地谈,确保谈心谈话常态化。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印发《“导师制”传帮带“青蓝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一对一”结对帮带机制,由帮带导师对新进系统的年轻干部进行“手把手”业务指导、“一对一”帮带教学。三是创新活动形式。进一步丰富工会、妇女组织和青年团体活动开展,如组织春游、妇女节主题活动,青年学习团牵头筹划弘扬“五四精神”红色情景剧本体验主题党日活动等,增强机关凝聚力。四是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多次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支部书记例会,征求和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和向心力

下一步,中共台州市司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组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攻坚克难,聚焦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下一步持续抓好整改的具体举措,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并实时上报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的情况。把全面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任务,力求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二是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三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结合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四是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6—88603586;邮寄地址:台州市行政中心2号楼台州市司法局;邮编:318000;电子邮箱:sf860358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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