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申请人朱博文送达行政复议决定告知书的公告 | |||||||||
|
|||||||||
朱博文: 你因不服处罚决定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审查后作出补正通知书,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你进行补正。你于2023年6月26日收到该通知书,逾期未补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3年7月19日制作台政复〔2023〕113号《行政复议告知书》。 本机关根据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的联系地址,分别于2023年7月20日和2023年8月2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但都被退件。后又电话联系均无人接听。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告知书》。你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台州市行政复议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16号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四楼、电话:0576-88510650)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州市行政复议局 2023年8月9日 |
|||||||||
[打印]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