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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司法局关于任命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12-22 15:4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司发〔20217号)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社会公示等程序,决定增补任命洪克文53人(详见附件)为级人民监督员,任期至2025928

附件:台司〔2023〕88号台州市司法局关于任命市级人民监督员的决定.pdf

 

 

 

台州市司法局

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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