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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1-17 15: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

113上午,我市举行《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龚海波主持。市司法局局长邵宣豪副局长马健律师工作处处长郑麟参加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新华网、浙江日报、浙江之声、浙江交通之声以及市级各报纸、电视、广播频道和网站应邀参加会议。

发布会上,邵宣豪介绍了近年来我市律师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关于推进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主要内容。邵宣豪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发展,出台《实施意见》,旨在吸引更多的优质律师资源,壮大台州律师队伍,提升律师素质,丰富法律服务项目,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服务需求,提升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实施意见》明确,设立推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基金,采取系列措施提升本地律师行业发展“内生力”,用于律师人才引进、培养及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加强“两公”律师队伍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发展。通过在律师事务所之间建立互帮互助、战略合作、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促进律师行业均衡发展。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律师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引导律师通过团体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律师行业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据邵宣豪介绍:市六届二次党代会提出“两个先行”和“三高三新”的工作目标,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台州实践。律师队伍作为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聚焦中心工作当好制度治理“智囊”、政府治理“顾问”、基层治理“参谋”,努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到2025年,全市将推动培育覆盖建筑房地产、破产重整、政府法务、公司法务、金融保险、知识产权、刑事辩护等重点领域的专业特色强所10家以上;培育20名以上的综合性品牌规模律师事务所25家以上,50名以上的律师事务所5家。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高端律师人才,获得国家级、省级荣誉称号的律师事务所;牵头制定与律师行业相关的国家级、省级标准的,对本市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在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都给予奖励。

推动公职律师发展方面,马健介绍:市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已经于20225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建设的实施方案》,本次出台的《实施意见》对于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做了进一步明确。一是实施“引才工程”,壮大队伍规模。将深入落实《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建设的实施方案》,鼓励在职公务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期排摸已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公务员情况。并通过定向招录、调任等方式引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引导更多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加入到公职律师队伍,进一步提高公职律师在党政机关的配备比例。二是实施“育才工程”,提升法律素养。对申请公职律师的,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岗前培训,通过组织公职律师观摩旁听法院庭审、赴省内外高校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邀请法学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授课等形式,实现公职律师法律业务提升。三是实施“用才工程”,积极履职服务。成立公职律师合规审查、行政复议等志愿服务团,引导公职律师参与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文件、重大决策等政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实施“留才工程”,强化激励保障。对勤勉尽责、表现优异、贡献突出的公职律师给予肯定,在绩效考评、评先评优、人才推荐、干部选拔等方面予以激励。

在支持青年律师培育和发展方面,据郑麟介绍:《实施意见》作了不同层次的规定。一是设立初次执业律师补贴,对首次获准执业时年龄未满35周岁的专职律师,从执业获准之日起3年内,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逐年予以补贴。新执业律师在领取执业证书后的第一次年检免缴个人会费,第二次年检减半缴纳个人会费。二是全面实施律师行业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对晋升律师专业技术职称,执业后取得博士学历或者硕士学历,以及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分别给予奖励。三是把律师人才引进工作纳入我市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范围,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从市外引进专业领域带头人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提升法律服务层次。

对于《实施意见》出台后保障方面,马健介绍:《实施意见》是市级的指导性文件,鼓励各县(市、区)政府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地区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本地区律师行业发展短板和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方面的突出问题。鼓励各县(市、区)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提升本地区律师队伍业务能力,扶持政策所涉及的资金。对各县(市、区)制定的扶持政策,要求不低于台州市本级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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