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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司法局“三力并发”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2-09-29 10: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字号:[ ]

温岭市司法局积极创新工作举措,有序推进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力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一是加强机构建设,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基层延伸。健全乡级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在16个司法所增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牌子,实现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全覆盖。强化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力量,助力基层合法性审核工作,共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合同581件、执法决定38件。通过“司法论坛”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和工作实务培训,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人员行政执法监督能力。二是健全协作体系,推动执法协调监督协同高效。将法治督察纳入市委巡察内容,将督察过程中发现行政执法存在不够规范等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标准。和市纪委监委在监察监督纪律责任追究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方面加强协作,落实错案线索移送机制。健全与市人大的执法监督协作机制,参与市人大开展对港航口岸渔业局的行政执法评议,共评查72件行政处罚案卷、20件行政许可案卷。三是强化监督实务,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46家并公告。开展网上公开专项检查,以网络巡查方式检查行政执法统计工作报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等公开情况。积极应用省执法监督系统,及时处理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问题线索105条,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份、反馈问题函1份,督促整改落实。在全市各行政执法领域推行首违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15个执法部门公布了“轻微不罚”“首违不罚”清单,涉及事项31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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