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公告 > 他山之石
衢江区司法局着力提升法治建设“软环境”
发布日期:2022-07-15 12:1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司法厅 字号:[ ]

衢江区司法局以法治政府(法治浙江)示范区创建为发力点,着力提升法治建设“软环境”。一是筑牢法治根基,明确司法所统筹协调基层法治建设。将法治议事协调机构向基层延伸,在全区21个乡镇(街道)建立党(工)委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由司法所承担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职能,统筹乡镇平安法治、公共服务等各方力量抓好法治建设的协调、推进、落实等工作。目前,21个乡镇(街道)涵盖400余名成员的全面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全部设置完成,有效提升了基层法治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二是示范创建带动,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三张清单”工作机制,梳理完备全区9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履行法治建设中的“权力清单、职责清单、负面清单”,同时建立150项重点指标“量化评估体系”,对万人成讼率、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公职律师配备率等关键性法治建设指标实现“一月一晾晒”,使35个重点部门单位、22个乡镇(街道)在法治建设成效上可量化、可比较。三是法治监督闭环,编织法治领域风险性问题预防网。采取“评查-整改-复查”专项监督闭环模式,联合人大、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开展法治监督,对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倒查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合法性审查流于形式、审而不核等问题,以书面通报、闭环整改、回头看“三步走”确保法治监督实效。截至目前,法治监督小组对11家重点部门、9个行政执法实行赋权乡镇(街道)联合开展法治督查,评查案卷89件,查找相应问题12个,纳入“七张问题清单”2个,反馈整改方案9件。




[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