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局关于选任行政复议陪议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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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市行政复议案件办理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果,根据《行政复议陪议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台司〔2022〕37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行政复议陪议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陪议员的职责 行政复议陪议员是指经台州市司法局选任,由行政复议机构指派,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的人员。 行政复议陪议员在任期内应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受邀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相关工作,包括证据调查、现场走访、案件调解、案情讨论等; (二)对参与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发表个人意见; (三)宣传行政复议制度; (四)行政复议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任职期限 行政复议陪议员的任期为五年,到期后应重新选任,可以连选连任。 三、报名条件 (一)行政复议陪议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任职期间常住台州市内。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行政复议陪议员: 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各级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行政复议陪议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行政复议陪议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或其他执业证书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行政复议公信的。 四、选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5日至7月14日(工作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将所有报名材料通过邮政信件或邮政快递寄至台州市行政复议局(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216号台州市政府行政中心6号楼四楼),电子版报名材料及证件照同时发送至邮箱tzfzfy@163.com。 3.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蓝底彩色正面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4)《台州市行政复议陪议员报名表》一式1份(下载本公告附件后填写)。 (二)资格审查。市行政复议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和考察,并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我市行政复议陪议员拟任人选。 (三)社会公示。市司法局通过门户网站(sfj.zjtz.gov.cn)及其他渠道将行政复议陪议员拟任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七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行政复议陪议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四)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并颁发证书,同时在台州市司法局门户网站(sfj.zjtz.gov.cn)公布名单。
台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1日
台州市行政复议陪议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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